1.刈,本意就是割(草或穀類)的意思如:「刈草」﹑「刈麥」。楚辭˙屈原˙離騷:「冀枝葉之峻茂兮,願時乎吾將刈。」 
2.割草的農具。即鎌刀。國語˙齊語:「時雨既至,挾其槍﹑刈﹑耨﹑鎛,以旦暮從事於田野。」韋昭˙注:「刈,鎌也。」 
3.其他意思如:刈獲(收割;收穫);刈熟(指收割莊稼) 

4.砍殺呂氏春秋˙慎大覽˙順說:「刈人之頸,刳人之腹。」新唐書˙卷八十五˙竇建德傳:「我無罪,王何信讒,自刈左右手乎?」 
5.消滅國語˙吳語:「今天王既封植越國,以明聞於天下,而又刈亡之,是天王之無成勞也。」 

割、刈 民間稻穀單位產量☆以下的一台斤=600公克(0.6公斤)嘉南平原長久以是穀倉,稻農傳統以「割」、「刈」(台灣,國語「ㄍㄨㄚˋ」的發音)為單位,說明單位的產量。往年嘉南地區的產量平均約十六、七「割」,今年一期稻作因晚熟,平均約有二十「割」,甚有高達二十四「割」。 
所謂「割」係指,一分地稻穀的收成量,一百台斤是一割,一千台斤是十割。也有稻農說,早期稻作有病蟲害及品種不佳,產量有限,十「割」的產量已是中上水平,但隨著稻種的改良及栽種技術精進,不斷攀高。以今年如平均廿「割」為例,每分地的產量是濕穀二千台斤,換算乾穀約為一千四百台斤(約八百四十公斤),扣掉計畫及輔導收購的三百廿公斤,還有五百廿公斤流入市面,或交農會收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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